据城镇居民住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核算,2015年末,城乡居民收入老口径数据显示,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14元,同比增长8.8%;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9542元,同比增长9.7%。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31人;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4177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3.22%;主要污染物减排率1%;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7.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6%;绿化覆盖率41.69%。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人口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两个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