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二○一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是“十二五”各项规划目标能否全面完成的决战之年,是全面落实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是凝聚新共识,适应新常态、营造新优势的关键之年。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经济跨越发展为主线,克难攻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县域经济新常态下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改善,民生指数不断攀升,圆满实现了“十二五”预期目标。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310510万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13.1%,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12.9%,年均增长14.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7211万元,增长6.5%,年均增长6.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5024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年均增长27.0%(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22259万元,比上年增长37.9%;建筑业增加值62765万元,比上年增长2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8275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年均增长14.2%。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一五”末的42%:18.1%:39.9%调整34.5%:27.4%:38.1%。三次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13.5%、47.8%、38.7%,分别拉动GDP增长2个、6.9个、4.2个百分点,仅投资一项便拉动GDP增长4.1个百分点。人均GDP由“十一五”末的4654元增加到10109元,比上年增长12.2%,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14.6%,年均增长13.2%。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146952万元,占全县GDP的47.3%,比重比“十一五”末增加了5.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长17.9%。单位GDP能耗下降5.51%。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红河县依托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的。结合山区综合开发,加大开发优势产业群和特色产业群,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总产值168744万元,按可比价比上年增长6.4%,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25%,年均增长7.1%,其中农业产值63785万元,增长6.5%;林业产值12348万元,增长6.3%;牧业产值83707万元,增长6.3%;渔业产值6007万元,增长6.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897万元,增长7.2%。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03386万元,同比增长24.0%,“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8%。农作物播种面积596295亩,同比增长5.7%。粮食播种面积345696亩,同比增长0.7%;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56011亩,增长4.5%,其中:甘蔗面积75860亩,增长4.1%;木薯面积44620亩,增长17.5%。粮经种植比例为58%︰26.2%。 2015年农业主要产品产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