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2015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17.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5万人,年末全县城镇化水平达46.87%,比上年提高4.09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73‰,比上年提高0.22个千分点。出生率12.0‰,死亡率6.27‰。 公 安部门提供的年末总户数66737户(含阳宗9360户),总人口168271人(含阳宗25272人),其中:城镇人口49301人(含阳宗185 人),乡村人口118970人(含阳宗25087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83793人(含阳宗12667人),女性人口84478人(含阳宗 12605人)。 计划生育:2015 年末,已婚育龄妇女人数29979人,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6186人,领证率20.63%,比上年下降0.43个百分点;落实节育措施人数25804人, 节育率86.07%,比上年下降1.40个百分点;当年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例数1580人。大力宣传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勉补政策,累计共办理农业人口独生 子女证2107户。 注:①生产总值、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②民政、计生等数据不含阳宗镇数据。 ③公报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