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6个,其中公立卫生部门5个,农村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实际开放病床总数715张,卫生工作人员686人,其中卫技人员533人。村设置医疗点124个,乡村医生人数152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 末总人口13.67万人(户籍人口,下同),增长0.5%。男女性别比1.070:1。出生人口2159人,出生率15.83‰;死亡人口502人,死亡 率3.68‰;自然增长率12.2‰;据人口抽样调查显示,2015年末泰宁县常住人口11.2人,城镇化水平为47.5%。 全 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4元,增长9.1%,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228元,增长10.5%。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96元,增 长9.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11元,增长12.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63元,增长7.9%。城 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78元,增长8.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7%。 全 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2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7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1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2%;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 数14839(机关事业4123人、企业10716人)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269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15558人,参合率达 99.9%,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63853人,参保率达97.17%;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530人,比上年减少57人,农村居民 3144人,比上年减少206人,共发放低保金935.9万元,比上年增加152.3万元。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0个, 各种社会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634床。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我县为国家级生态县,有3个国家级生态村,15个省级生态村。污水处理厂1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8%。全县有各类型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2处,自然保护区面积10299.6公顷。 全县共发生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注:1、公报中部分数字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指标有待于省、市统计局评估反馈,最终以当年的《泰宁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