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80起,死亡35人,直接经济损失242.1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11起,死亡34人;火灾事故169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全县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25人,与上年持平。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42238人,比上年末增加2830人。其中,乡村人口456129人,城镇人口86109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2.57‰、死亡率为6.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8‰。全年全县登记结婚件数5820对,登记结婚人数11640人。全县计划生育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7%。全县共有宗教场所123个,其中佛教场所22个,基督教场所99个,伊斯兰教场所1个,天主教场所1个。 表3: 2015年全县人口主要构成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67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49元,比上年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38元,比上年增长9.1%。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人均居住面积达40.66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6%。年末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7.14辆,洗衣机70.76 台、电冰箱87.05 台、空调器 82.81台、热水器63.39 台、微波炉 18.75台、移动电话 183.71部、家用计算机16.07 台。 图 8 注:2011年-2013年数据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口径。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业技能培训人数分别为22.9万人、9.66万人、2832人。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37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9万人;新增社保卡持卡人数1525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全县农民实际参合46.3万人,参合率101.21%。全年农合基金支出2.05亿元,审核补偿41.99万人次,受益率为90.65%。 年末全县拥有各类福利院、敬老院11所,床位2855张,在院人数2040人。全县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共3782人。全县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986人,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308人。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2761人,救助孤儿131人。全县城镇所辖社区100%建立助老服务站,68个村建立村助老报务站,为11000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为2618名70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办理了居家养老服务免费终端,8021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2016和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全县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民生等统计数据不含郑浦港新区。 4.本公报中保险数据因统计渠道仅包括中国人寿、人财保险、人寿财保、太平洋财保、平安财保、美联盛航等保险公司和县分公司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