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297人,比上年增长5.9%;失业保险10282人,比上年增长4.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932人,比上年增长0.2%。 表15: 2015年社会保险情况
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526人,比上年下降46.4%。其中:城镇居民3654人,比上年下降29.7%;农村居民11872人,比上年下降50.1%。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4040套,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632套,改造农村危房2015户。 十二、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5年全县通过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项目,荒山荒地造林面积完成3571.5公顷,完成四旁(零星)植树36.2万株,年末实现封山育林面7945公顷。 全年环保资金投入5020万元,比上年增长38.4%。工业污水排放量91.86万吨,比上年下降68.4%;工业废水处理量26.89万吨,比上年下降76.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5.23 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739.8吨,分别比上年下降71.8%和13.2%。 2015年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比上年增长16%;死亡7人,比上年下降30%,均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投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按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26.95万人)人均GDP, 期末计生口径户籍人数为计生统计年度2014年10月—2015年9月户籍人数。 【5】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省、州修订后调整数据。 【6】进口额去年无基数,设定上年基数为1,比上年增长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