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农村贫困人口(按2011年农村贫困标准2300元测算)4.56万人,贫困发生率7.6%,贫困村108个。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 121.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029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5237万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为3000元/年。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717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47.23万元。全年直接接受社会捐赠530万元。
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内批准建设用地1541.73亩,建设占用耕地745.25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08.14亩,补充耕地745.25亩。年末实有耕地面积72.7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51.62万亩,旱地面积21.15万亩。全县基本农田57.02万亩。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87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134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6568公顷。全县森 林覆盖率为71.6%。已发现的矿种35种,有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6种。年平均气温17.5℃,年总降水量1519.1毫米,年日照总时数1542.7 小时。人均水资源5302立方米,年人均用水量641立方米。
全社会用电量7.4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5%,其中工业用电量4.22亿千瓦时,下降7.0%,生活用电量2.11亿千瓦时,增长10.3%。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729吨标煤/万元,能耗下降10.3%。
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0.0%;化学需氧量下降2.0%;氨氮下降3.0%;氮氧化物下降20.0%。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综合削减率 8.8%,达标率93.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7.0%。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 标准。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621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274公顷,绝收面积1046公顷。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火场总面积5.4公顷。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起,比上年增长160.0%,死亡4人,下降55.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9人,下降59.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人,下降75.0%;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比上年净减2.4人。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升入县外高中或中职学校学习的初中毕业生未计入全县2015年的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4、本公报中涉及到的人均指标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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