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9元,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7元,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97元,增长10.0%。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34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4万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3277张。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35.9万人。 十二、资源与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2015年末,拥有县级环境监测站1个。 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入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和生态保护建设示范区,跻身巢湖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乡镇2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24个。成功创建5个4A旅游景区、2个国家水利风景区、1个省森林旅游示范景区。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效显著。全县造林面积1724公顷,成功创建森林城镇4个、森林村庄30个,森林面积170635公顷,活立木蓄积量683.1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5.55%。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职工人均工资统计范围不含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乡镇企业职工。 4、价格指数采用市公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