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744439万元,比上年增长25.4%,比年初增加353724万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24577万 元,增长17.8%;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85758亿元,增长21.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05646万元,增长17.8%,比年初增加 15166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503518万元,增长15%;中长期贷款472342万元,增长18.3%,中长期贷款中住户贷款231880万元, 增长6.4%。
2015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及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九、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和文化 教育事业巩固发展。学年末,全县拥有普通中学44所,其中初级中学41所,高级中学9所,初级和高级中学均包括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3所完全中 学,初级中学在校生数20847人,毕业生7136人,专任教师1719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895人,毕业生4392人,专任教师709人。全县中 等职业学校4所,在校生8703人,毕业生1086人,专任教师161人。全县小学43所,在校学生49355人,毕业生6927人,专任教师2398 人;幼儿园147所,在园幼儿15877人,专任教师655人。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个,县级卫生机构5个,乡镇医疗卫生机构15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384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564人,注册护士683人。全县卫生机构床位1627张,全年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113.9万人次。 年末全县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498人,同比增长1%。科研机构27个,均是大中型工业企业办机构。从事研发活动人员777人。年末拥有高新技术企业8家。全年专利授权量436件,同比增长70.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09件,同比增长105.7%。 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6万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86.4%。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5%。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凤阳县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中,铁矿储量1305万吨、铅矿储量4万吨、锌矿储量3.86万吨、金矿储量2386千克;非金属矿中,玻璃用石英岩储量7067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储量384600万吨、水泥用灰岩1429万吨。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县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9%。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增长1.06%,氮氧化 物排放量增长3.58%,烟(粉)尘排放量增长25.24%。年末森林面积30千公顷,当年造林面积2867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67万立方米,森林蓄 积量158万立方米。 全年能源消费量157.5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11%。电力消费量增长3.2%。单位GDP能耗下降9.56%。 淮河干流凤阳段水质以Ⅲ类为主,总体水质优。主要支流总体水质良好。全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亿元左右。年末,共有污水处理厂1座。 全年万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1人,比上年下降6.7%。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起,发生火灾事故8起,发生非煤矿山事故1起。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全县年末总户数214794户,年末户籍总人口763329人,其中男性405285人,女性358044人。全县年末常住人口65.8万人。 全年全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10元,同比增长9.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91元,同比增长9.4%;人均消费支出10800元,增长5.3%。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23元,同比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3182元,增长8.9%;经营性收入3952元,增长10.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324元,增长1%。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47852人和40625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2446人,增长 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5013人,增长1%;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5445人,增长0.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4818人,下降3%。城镇 登记失业人员3294人,下降6%;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448人,下降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653032人,增长0.7%。 年末全县共有7825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1563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5986人。全年民政部门直接救助5035人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6688人。 注: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2011年及以后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口径2011年及以后为500万元以上项目和房地产投资。 6.从2014年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凤阳调查队反馈数据,其统计范围和方案与原有的有较大调整。 7.从2014年起,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换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采用国家统计局凤阳调查队反馈数据。 8.公报中部门指标由各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