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316.28亿元,比上年末下降0.1%。其中,住户存款182.41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80.13亿元,广义政府 存款51.01亿元。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354.88亿元,增长4.5%。其中,住户贷款102.71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252.17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5学年全县共有幼儿园112所,招生数5160人,在园幼儿17618人;小学27所,招生数4244人,在校学生27284人;初中8所,招 生数3241人,在校学生9210人;普通高中3所,招生数1354人,在校学生4115人;职业高中1所,招生数891人,在校学生2417人;特殊教 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2人。全县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比例达到98.5%。全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387人。 全县专利申请量1238件、授权量115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5件、授权量37件。新认定科技型企业60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25家、市级 24家、县级6家;新组建企业研发机构8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5家。新立项科技计划项目103项,其中省级35项、市级17项、县级51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拥有文化馆1个,组织文艺活动100次,举办培训班73次,馆办文艺团体2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8.55万册,电子图书5.83万册。数字电视覆盖用户数10.30万户。 2015年,县中医院与上海市曙光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与金华市人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新增上海曙光医院武义分院和金华市人民医院武义分院。县人民医 院等县级卫生机构与东干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也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升。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49家,其中:医院7家,卫生院 19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门诊部2家,诊所(医务室)98家,村卫生室118家。开设床位 1398张,其中:医院1173张,卫生院145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80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178人,其中:执业医师690人,执业 助理医师116人,注册护士813人。 全年开展了62场全县性的体育活动(比赛),参加金华市第二届田径锦标赛获金牌8枚、银牌4枚、铜牌5枚。培训并考核通过了气排球等项目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全年销售体育彩票6249.50万元。 十、环境保护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86.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宣平溪水质达标率100%,流经县城及六乡镇街道的熟溪水质达标率100%。 4个主要河段及湖库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占100%,满足功能区要求的占50%;全县4个地表水交接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100%;3个出境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占10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41628人,出生人口2903人,出生率8.54‰;死亡人口2244人,死亡率6.6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4‰。计划生育率91.96%。 据对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9元,增长9.4%。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72元,增长10.0%;城镇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13元,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85元,增长7.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340元, 增长4.9%。 2015年末全县在册低保对象8170人,其中,城镇196人,农村7974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23.63万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 单位6个,床位数1522张,收养人数491人。其中,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数390张。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8个。实际医疗救助 2360 人,发放救助金598.18万元;发放救灾款86.97万元,救济灾民1738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75.4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 10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均为100%。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422对,离婚1109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1件。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0448人,增长7.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225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4460人,参合率为 98.1%;工伤保险参保107029人,下降12.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8425人,增长3.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7025人,增长 2.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人数113610人,累计发放社会养老金10881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12713人,领取 基本生活保障金7442人,共发放生活保障金3737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户籍人口数为公安年报统计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