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实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7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电影放映单位1个。组织文艺演出20场次,观看演出人次达到32万人次。馆藏图书4万册。广播覆盖率达到98%,电视覆盖率达到98%。电影放映3850场次,观看电影人次达到40万人次。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8家,其中:医院9家,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家,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技术人员(含医院、卫生院)155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74人,注册护士593人。卫生机构床位数1406张,其中:医院床位1013张,卫生院床位393张。 九、人口、人民生活 根据公安人口统计年报显示,年末户籍人口413695人,年末总户数为132681户,其中:城镇人口79356人;乡村人口337557人。以苗侗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7.8%,其中:侗族27.2万人;苗族13.3万人;汉族7645人。全县年末常住总人口26.07万人(常住半年及以上)。全年出生人口4417人,出生率为10.08‰;死亡人口2408人,死亡率为6.55‰,人口自然增长率3.53‰。
根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7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8元,比上年增长11.8%。 十、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648人,城镇新增就业4087人,同比增长13.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6%。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866人,比上年减少21人,其中:在职职工3468人,离退休人员239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61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人。 全县在岗职工10922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973元。 十一、环境质量与安全生产 全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81.8%,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5起,同比下降16.7%,死亡人数6人,同比增长20%。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15年常住人口总数为贵州省统计局提供的反馈数。 4、2015年户籍人口数为县公安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