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纳入城市低保人数88046人,农村低保人数 190440人,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16.9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07.1元。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个。新增民办公办养老床位 2305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床位1100张,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9.6万人次。新建、改扩建农村 敬老院20所。救助重度精神病患者565名。新增社区服务站15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3%。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0.4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5.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12.9亿元,开展各类就业培训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 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02.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29.6万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0万人。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4.1亿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60万人。 全年成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19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3316人次,新培育技能人才3.2万人,其中培养高级工700人、技师77人。 全年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9次,参考人数达到6.1万人次,招录公务员485人,开展公务员培训6期,培训776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3人。 2015年7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增长10.4%。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广安统计年鉴-2016》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由于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口径调整,部分数据有修正。 4、公报中林业、渔业、农机、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项目投资、科技、对外贸易、招商引资、财政、税收、保险、证券、教育、体育、户籍人 口、文化事业和广播电视、档案、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数据分别来源于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人民银行广安中 心支行、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保险协会、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市 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电信广安分公司、移动广安分公司、联通广安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其余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和国 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