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全县民营经济总户数为2022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7576户,民营企业2648户。从业人员99854人,民营经济收入419亿元,民营经济上交税金9.49亿元,同比增长11.0%。 七、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864万元,完成村级公路主干道路建设400.1公里,实现了我县农村公路的“网络化”。完成了187个行政村、312.5公里的小街巷建设。星吴线(星村大街)2公里、泗张镇环山路(王家口—小山庄)6.1公里、泗张大街0.9公里、泗张镇临河路1.2公里、滕北路星村段6.3公里、滕北路柘沟段4.8公里均已建设完成。许可物流运输公司3家,办理道路运输证件312件,换发道路运输证件254件,审验道路运输车辆1374辆。全县通车公路里程达到4028.517公里,其中,国道71.106公里,省道59.721公里,县道192.8公里,乡村道路3436.54公里,专用公路8.15公里。在全部公路里程中高速公路23.05公里。 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 科技事业。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成功创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创建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9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35家。全年申请专利260项,专利授权222项。全县科学技术人员达到9933人,其中:高级592人,中级3915人,初级5426人。万人拥有科技人员157人。 教育事业。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84所,在校生86025人。中学学校21所,在校生26244人。其中:高级中学3所,在校生9209人;初级中学16所,在校生15577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1458人;小学及教学点113所,在校生43250人;特殊教育1所,在校生78人;幼儿园149所,在园幼儿16531万人。2015年全县高考本科录取834人,比去年增加195人,是历年以来最好成绩。尤其是有5名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位居全市第1名。累计争取上级资金6214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130处、15.6万平方米。营养餐补助实现农村中小学全覆盖。 文化事业。构建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乡村儒学讲堂200个,文化广场、农村书屋、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全县共有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13个,图书馆1个,藏书册数10.8万,文物管理所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2处。文化大院550处,文化广场477个,基层文化队伍565支,高标准农家书屋308个。举办“共筑中国梦 欢庆幸福年”送戏下乡惠民演出500场。卞桥一村遗址、卞城遗址等等被纳入全省第5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广播电视覆盖面继续扩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98%。 卫生事业。全县现有各类卫生机构24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4个,疾病防控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监督所1个,商业职工医院1个。年末各类卫生人员24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02人,医疗床位2285张。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5万余份,健康档案建档率88.6%。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县城)1个、省级卫生村(社区)7个、省级卫生单位9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投入使用,改扩建卫生院8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全面实施;“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 活动扎实开展。康复服务惠及残疾人6589人次,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 体育事业。积极完善群众健身设施,对全县城区和13个镇街健身广场进行摸底,对其中60处健身广场更新器材520余件,全县健身广场覆盖率达93%。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举办全县乒乓球比赛、文明单位趣味运动会、老年门球比赛、足球联赛、自行车比赛、全民健身活动展演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县群众健身热情。 旅游业。成功举办赏花汇、采摘季等活动,建成旅游景区(点)26处,其中4A级1处、3A级3处,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山东旅游强县”,泗水赏花汇被列为全省6大乡村旅游品牌节事活动之一。 九、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7.87平方公里。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4条、32.45公里,搭建起16纵11横城市道路框架;建成圣源湖、伏羲、兴儒等6处公园和16处精品绿地,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6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级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县”。城区集中供热面积扩大2.2倍、达到200万平方米,铺设天然气管网150公里、达到162.4公里。共新建雨水管道4943米,污水管道765米。 环境保护。全县COD削减量达1808.8吨,氨氮削减量达185.08吨,二氧化硫削减量达43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达1591.45吨,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顺利实现。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境内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每年达到258天以上。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全县常驻人口54.7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1.81%。其中,城镇常驻人口22.88万人,农村常驻人口31.8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549人,出生率10.27‰;死亡人口3789人,死亡率5.94‰;全年净增加人口2760人,自然增长率4.33‰。 居民生活。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02元,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68元,同比增长8.5%,工资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3.1%,人均消费支出10309元,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95元,同比增长9.6%。人均消费支出5993元,增长11.6%。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6平方米。 社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3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23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连续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社会保障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4837人,缴纳保险金352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5481人,交纳保险金919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3282人,交纳保险金146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38300人,缴纳保险金78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8962人,缴纳保险金494万元。全县共有离休、退休21521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59865万元。全县基本医疗支出931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50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