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拥有注册的文艺表演团体1个,全年文艺演出610场,观众3.5万人次。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建筑面积63平方米,拥有总藏书量8000册。拥有县文化馆1个,建筑面积63平方米,全年组织文艺活动72次。拥有乡镇文化站 14个,建筑面积共 2972平方米,全年共组织文艺活动28次。拥有有线电视用户1.2万户。 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4个,卫生技术人员62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2人。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661张。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91619人,比上年减少1075人,其中城镇人口43843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2.9%。全年出生人口1123人,出生率为5.8‰;死亡人口951人,死亡率为4.9‰;自然增长率为0.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6797人,比上年增加49人,其中城镇人口51751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3.01%。 据城乡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18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6元,同比增长11.2%。 年末全县拥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7个,收养性单位拥有床位1352床。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354人,同比增长5.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726人,同比增长1.2%。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767人,同比增长0.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981人,同比下降8.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25853人,同比下降3.4%。年末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112人,同比下降20.4%,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896人,同比增长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6760人,同比下降0.6%。 注:1、本公报2015年数据均为快报数。 2、公报中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