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资料显示:2015年末,全县域总户数19317户,总人口为59900人, 比上年末减少1257人。据计生部门资料显示:全年出生人口564人, 出生率为9.4‰;死亡人口164人,死亡率为2.76‰;自然增长率为6.63‰,出生人口性别比109。 表5 2015年末全县域人口构成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县人口增速、增量“双下降”,常住人口年均下降0.2%,比“十一五”时期降低1.3个百分点;累计减少527人,增量比“十一五”时期减少3621人。
201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3624元(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比上年增加1020元;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48元,比上年增长12%。 “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1%,农牧民人均纯收收入年均增长12.1%。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2015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3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2015年,全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数累计达51155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27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870人(包括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721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1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50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77人(含领取待遇人员)。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779.06万元(不含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总支出10351.93万元。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27920人,参合率达99.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1602.5万元,受益72366人次。 2015年,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6个,床位184张,收养各类人员56人。年末全县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466人,其中城市低保人数3219人,农村低保人数2247人,202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3919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2947人次;资助1371名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1960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5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6341万元,“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3.4亿元。 2015年安居富民和保障性住房建成1570套。“十二五”期间共建设安居富民和保障性住房建成9375套。 2015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11起,与去年同期124起相比下降10.5%,破85起,破案率76.5%。其中,重大案件78起破52起。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394起,与去年同期447起相比下降11.9%,查结328起,查结率83.2%。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5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6.4165公顷,比上年下降64.6%。其中,工矿仓储用地2.5938公顷,比上年下降65.9%;住宅用地36.4165公顷,比上年增长46.3%;其他用地2.0699公顷,比上年下降97.1%。 2015年,全县总用水量16387.26万立方米,与上年比增加20.2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04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9%;工业用水23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29.2%;农业用水16053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9881万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达到29.2万亩。 2015年,完成造林面积6566亩,其中人工造林6566亩。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 2015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达6696万元,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8%,城镇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5%,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9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322.09吨,氨氮排放总量为53.75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154.98吨,均控制在排放总量计划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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