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金融业增加值2.2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115.22亿元,增长11.78%;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1.77亿元,增长4.7 %;各项贷款余额63.45亿元,增长18.3%。保费收入9255.9万元,增长15.96%。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90元,比上年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848元,下降1.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10714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84元,增长3.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3.11。
年末,每百户城镇常住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75.2辆、空调23.7台、彩色电视机110.0台、洗衣机108.4台、热水器97.5台、移动电话290.9部。每百户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6.4辆、空调4.5台、彩色电视机128.7台、洗衣机107.0台、热水器97.5台、移动电话325.2部。
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69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496人(未含退休1898人),征缴保险费3761.04万元,发放养老金待遇5198.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4031(未含退休1291人),征缴保险费5940.08万元,发放养老金7305.77万元。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852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21.55万元。参加工伤保险1.11万人(其中,农民工2117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77.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