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基础设施投资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货物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公路运输、港口货物吞吐量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邮电通信数据来自邮政及通信部门(单位);货币金融数据来自市人民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数据来自市金融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和体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文化文物机构、公共图书馆、广播、电视、报纸、图书、旅游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优抚数据来自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社会救济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用电量来自市供电局;气象数据来自市气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市水务局;其他数据来自中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