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境内上市公司4家,累计融资44.51亿元。其中,主板上市公司1家,中小板上市公司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家。 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59.91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13亿元,增长2.3%;人身险保费收入38.78亿元,增长9.3%。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9.76亿元,增长5.2%。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2.46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7.31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幼儿园427所,在园幼儿7.64万人,比上年增长1.8%。全市共有小学202所,招生2.56万人;在校生15.66万人,下降1.1%。初中78所,招生2.81万人;在校生8.37万人,增长0.2%。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3所,招生1.11万人,在校生2.99万人。普通高中24所,招生1.30万人,在校生3.68万人,毕业生1.14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高校3所。高考录取率为94.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2.1%。 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1.68万人,增长2.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7.5%和85.3%。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42.1%。 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8家,累计455家。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36家,累计1396家。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5078件和1160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0.5%和55.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2812件和426件,增长42.3%和54.9%。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科技支出11.50亿元,增长0.6%。全年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7个,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10家,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企业4家。 全年有64家企业获得328张3C证书。法定计量技术机构9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3.8万台件。717家企业获得了管理体系认证。 十、卫生和文化体育 年末,全市卫生机构1661个(含村卫生室、诊所),其中,医院59个,卫生院18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4个,诊所(卫生所、门诊部、医务室)583个,村卫生室747个。卫生技术人员21345人,比上年末增长4.3%,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569人,注册护士8884人,分别增长3.0%和4.8%。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4290 张,下降0.2%。医疗机构年诊疗2183万人次,下降2.6%。 全市公共图书馆10个,文化馆10个,文化站172个,博物馆19个。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覆盖率均达100%,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全市综合档案馆10个。馆藏各类档案1779个全宗,共计136.92万卷209.54万件,其中已开放全宗48.45万卷47.90万件。 成功举办全省首届生态运动会开幕式及首站赛,全国级别最高、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家级专业体育赛事—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全年丽水运动员参加各项目省锦标赛共获80枚金牌。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4.77亿元。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44元,比上年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4%。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8532元和23637元,分别名义增长4.5%和7.8%,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2.5%和5.7%。 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94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0.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756元,下降0.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335元,增长1.1%。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2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8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7.1平方米,增加1.5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8.7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1辆。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6.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0.54万人,增加3.2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0.66万人,增加3.2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8.39 万人,增加19.0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33.60万人,增加3.26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参保人数2.50万人。正常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44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80元。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7.41万人,其中,城镇0.25万人,农村7.16万人。低保资金支出4.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城乡低保同标,平均每人每月850元。新增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300张,新建成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 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3.08亿元,筹集国家公益金9704万元。 全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295套,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798套。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年平均降水量为1526.1毫米。水资源总量161.87亿立方米。全年新增百万国土绿化造林8469公顷,完成义务植树471.1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81.7%。 全市年平均气温19.1度。市区PM2.5浓度平均为21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8.9%。 全市96个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9%,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100%。 全年全市污水排放量11021.1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0%;污水处理量为10795万立方米,增长3.3%;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98.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用水普及率100%,城市燃气普及率100%。 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4335.7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389.54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83平方米。 累计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级生态县6个;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9个,省级生态市、县10个。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上升4.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0.2%。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倒塌房屋421间,损坏房屋41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9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03亿元。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死亡66人、受伤3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3.5%、23.3%和23.4%。其中,道路运输领域共发生事故63起、死亡52人、受伤36人,分别下降17.1%、14.8%和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