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41501人,比上年末减少691人。其中,乡村人口395689人,城镇人口145812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18‰、死亡率为6.1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04‰。
表3:2019年全县人口主要构成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92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11元,比上年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5元,比上年增长10.4%。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6辆,洗衣机90.1台、电冰箱106.1台、空调器160.8台、热水器102.1台、移动电话230.6部、家用计算机39.2台。 年末全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81万人、1.95万人、8.24万人、2.33万人、2.2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2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人数11.55万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年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50.46万人。 年末全县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486人,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80元提高到604元,累计发放低保金6980万元。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280张,年末县社会福利院及8个农村老年性福利机构分别有床位677张和1265张。在册孤儿156人,在册困难残疾人4394人,在册重度残疾人6264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742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