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巴彦调查队抽样调查测算,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265元,比上年增长6.0%;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3948元,比上年增长9.1%。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4.3亿元,比年初增加4.98亿元,增长4.6%。 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经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省政府批复我县省级贫困县摘帽,6个贫困村出列、2011人脱贫。 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为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项目。 6、户籍总人口为县公安局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此计算得出数据;常住人口由卫健局提供。 7、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年末生猪存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由国家统计局巴彦调查队提供。 巴彦县统计局 2019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