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根据抽样调查测算,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673元,比上年增长3.0%;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27元,比上年增长7.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9.2亿元,比年初增加10.8亿元,增长12.2%。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26元,增长4.6%。城镇、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是32.6%和38.6%,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距6个百分点。 四、城乡建设 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宜居环境有了新改善。城市建设明显加快,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对东、西、北直路、人民广场、西郊公园、苏城路、步行街等街区进行绿化、美化,铺装草坪1500平方米,栽植花卉31万株。完成了集市东路、兴让路、建东路改造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强化交通管理,在城镇各主要道口安装高清摄像头23个,实现了数字监控全覆盖,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以环境整治和绿化为重点,推进五条公路沿线28个自然屯美丽乡村建设,集中建设了巴彦港沿江、兴隆民主2个县级试点村和西集长兴、万发兴北等5个乡级试点村。改造泥草危房3536户19.5万平方米,硬化道路26公里,整修砂石路102公里,改造危桥8座,安装太阳能路灯300盏,新建改建休闲广场9处,安装健身器械18套,修整路边沟渠2.6万延长米,清理垃圾14.2万吨,城乡面貌有较大改观。 五、环境保护和治理 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有效推进。2016年县财政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759万元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域内重点排污企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削减化学需氧量515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26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3%。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7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80%。 裕宝热力一期工程脱硫脱硝项目在2016年取暖期结束后安装。推进了兴隆镇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共拆除小锅炉50台,实现供热面积77万平方米。 加大两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按市县长环保目标要求,少陵河出境水质达到四类标准。 严格环境准入,年内共审批登记涉及养殖、轻工等行业55家,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以“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目标,制定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水质安全隐患排查和定期检查监测,坚决取缔和叫停在水源地附近的养殖场、种植农田等违法违规工程,确保全县饮用水水质卫生达标。 机动车尾气检测全面开展,巴彦镇、兴隆镇和巴彦镇永发建立4个尾气检测站全部投入使用,年均检测车辆15000余辆,尾气检测合格率达85%,年清理黄标车600余台。 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管理,县医院和中医院等较大型医院,分别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签订了处理合同,实现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 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为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户籍总人口为县公安局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此计算得出数据。常住人口由卫生计生委提供。 6、粮食产量、年末生猪存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由国家统计局巴彦调查队提供。 巴彦县统计局 2017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