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22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5个,民营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10个(包括磨憨中心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189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64人,注册护士819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339张,其中医院975张,乡镇卫生院550张。 十一、城乡建设和环保 年末全县城市面积118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7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97%,比上年末提高2.3个百分点。城镇化率45.5%,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量260万吨,比上年末增长31.3%;城市污水处理率89.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3.42万吨,比上年末增长0.8%。 年末全县森林面积60.4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8%,年平均气温22.6℃,年降水量747.0㎜。能源消费单位GDP能耗0.3331吨标煤/万元,比上年末下降0.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194.2万吨,比上年增长18.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注释: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及分项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