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36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0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7.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7.0平方米。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66万人,城镇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96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9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5.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6.2万人;城乡居民239.0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部分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资料来源: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自保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各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