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育和卫生 全县有普通中学15所,专任教师975人,在校生13024人。有普通小学30所,专任教师1526人,在校生27233人。有幼儿园97所,专任教师676人,在校生14254人。 全县年末医疗卫生机构390家,其中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836张;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959人,注册护士1205人,全科医生72人。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31元,比上年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52元,比上年增长10.7%。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7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6.12万人,其中:居民33.18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1.51万人,其中,城镇居民0.12万人,农村居民1.39万人。 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水资源总量37.38亿立方米,全年全县用水总量3.3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2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2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82亿立方米。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0.0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4%。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93亿千瓦时,工业用电7.13亿千瓦时。 全县全年平均降水量2061.4毫米。全年平均气温为18.9℃。 森林覆盖率76.48%。 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0人,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44.45万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1人,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605.3万元。 注: 1、本公报中2019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常住人口指在桂林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桂林、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本公报部分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