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4.2018年GDP及各产业增加值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故2019年GDP按修订后口径进行核算。 5.公路线路年末里程数中,高速公路里程数延用2018年数据。 6.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按行业新确认口径统计。 7.本公报所列增加、增长、减少、下降均系与上年比较。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9.由于个别部门数据口径有调整,故与上年相比速度有变化。 10.住建和公用事业数据将通过城市建设统计公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