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8ug/m3、33ug/m3、101ug/m3、58ug/m3。东平湖(以湖心监控断面评价)COD、氨氮、总磷、氟化物浓度均值分别是16mg/L、0.071mg/L、0.043mg/L、0.78mg/L;大清河(以王台大桥监控断面评价)COD、氨氮、总磷、氟化物浓度均值分别是18mg/L、0.364mg/L、0.035mg/L、0.68mg/L。东平湖、大清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符合东平湖南水北调调水要求。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2人,均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1,十万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全县出生人口7593人,出生率9.3‰;死亡人口4707人,死亡率5.8‰;自然增长率3.5‰。年末常住人口76.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4.1万人,农村人口42.05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85元, 同比增长7.2%;人均消费支出21044元,增长8.0%;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46元,增长10.5%;人均消费支出10344元,增长10.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9.8%。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推进。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8908人,同比增加3.2%。其中,城市812人,减少11.4%;农村18096人,增加4.0%。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414万元,增加4.1%。其中,城市360万元,增加1.1%;农村5054万元,增加4.3%。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全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06865人,同比增加3397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468906人;参加工伤保险69263人,增加272人;参加失业保险37410人,全年新增失业登记人员882人。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综合数据与各专业数据不一致以综合数据为准,专业数据不再调整。 4、自2015年起,使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全部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与以往年度不可比的新口径。 5、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统计局数据与部门数据可能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