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967人,同比上升23.35%。其中:城镇居民2347人,同比上升26.66%;农村居民11620人,同比上升22.70%。 全县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39套,同比下降68.1%。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39套,改造农村危房7户,同比增长99.5%。 十三、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9年,全县林业稳步发展。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造林等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全县荒山荒地造林面积完1012公顷,完成四旁(零星)植树20万株,年末实现封山育林面1133公顷。营造林面积0.2万公顷。201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1.84%,较上年同期提高0.81个百分点,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700.24公顷,同比增长1.1%,建成区绿地率35.6%,同比增长1.5%。 2019年,全年环保资金投入284641.85万元(全社会口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总体达到99.7%。 2019年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3人。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投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2019年全县年平均常住人口27.25万人、年末常住人口27.28万人)人均GDP,期末计生口径户籍人数为计生统计年度2018年10月—2019年9月户籍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