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劳动力转移及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货物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自县科工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路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电话用户数据来自通信部门(单位);银行业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汕尾市陆河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专利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社会福利、社区服务设施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各类事故及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县水务局;林业数据来自县林业局;其他数据来自汕尾市统计局及上级部门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