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精准扶贫卓有成效。脱贫3483人,实现了全市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不返贫。产业扶贫扎实推进,利用专项扶贫资金6326万元,建设高效蔬菜温室租赁和扶贫厂房、设备租赁22个产业扶贫项目。发放年度项目收益944万元,带动全市贫困户增收。 居民收入持续增加。2018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20563元,增幅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85元,增幅8.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68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70元,增幅8.8%;农民人均消费支出9684元,增长9.1%。 社会保障趋于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征缴总额8.904亿元(养老+工伤+失业)。按时足额拨付各项社保待遇15.3938亿元(养老+工伤+失业)。2018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591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374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834人。为110176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6722.47亿元;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5971人、77376人。2018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900元增加到980元。 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持续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8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至490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居民大病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扎实开展;发放低保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等各类社会救助金413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23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