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0起(其中立案153起,不予受理7起),裁决结案53起占案件总数的33%;调解结案100起占案件总数的62%。 城乡居民医保应参保34.88万人,完成34.54万人,参保率为9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参保89290人,实际参保89290人,参保率为100%。 年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贫困群众达15187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9735人次,住院总费用12001.07万元,报销总金额9917.37万元,总报销比例达82.64%(县内达85.21%、县外达80.4%),有效地遏制贫困人口“因病返贫”。 城乡弱势群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分别从350、190、150元/月的救助标准提高至一类350元/月,二类200元/月,三类170元;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263户19277人、城镇低保对象1627户3632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20元(每人每月460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9024元(每人每月752元),全县供养特困人员1096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30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全县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贴387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05人。 全年下拨临时救助资金600万元,发放物价补贴281.55万元;全县共有散居孤儿114人,慈爱园集中供养孤儿17人,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07万元;在全县建立51个留守儿童之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6人,涉及救助资金22万元。 年内完成17个乡镇社工站建设,实现乡镇社工站全覆盖;新建禾库、林峰敬老院,完成12所敬老院安全维修;累计为664名高龄老人发放资金58.5万元;年内共办理婚姻登记4071例。 全县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全县福彩销售1940.9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销售1719.2万元)。 年内在城区规划区内顺利开展集中治丧和集中安葬工作,集中治丧153例,集中安葬139例,火化46例。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 比价计算。 3、年末全县总人口数取自公安局户籍人口数。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