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共有体育场地1283个,其中体育馆1座,游泳池2个,各种训练房45个。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生产 全年批准项目建设用地72.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1.3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6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万公顷。 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4769万吨、0.3257万吨、0.0629万吨和0.118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全年义务植树种植80万株,完成1.93万亩的生态廊道封山育林和5000亩生态廊道森林抚育工作,造林绿化2.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6.84%。县城区优良以上天数达35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5.8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比上年下降33.3%;死亡6人,死亡人数上升1倍。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4588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681人,举办33场招聘会,新增创业主体1947户,带动城乡就业人数31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53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3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68元,增长8.6%。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3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667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6平方米。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8911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264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10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20399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8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294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