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金融业完成增加值38696万元,增长2.5%。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54058万元,比年初增长3.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56947万元,比年初增加59371万元,增长9.9%。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35571万元,比年初增加35430万元,增长5.9%,其中短期贷款32469万元,比年初增加13801万元,增长73.9%;中长期贷款223235万元,比年初增加17312万元,增长8.4%。
八、教育、卫生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6所,在校生10104人,专任教师614人;小学24所,在校生15337人,专任教师1058人。全县卫生机构床位数1188张,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13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2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74130人,其中城镇人口52007人,乡村人口222123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40333人,占总人口51.2%;女性人口133797人,占总人口48.8%。全县出生人口4062人,人口出生率为1.5‰;死亡人口1813人,死亡率0.7‰;全县净增人口224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2‰。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27元,增长7.9%。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15050元,增长8.0%;经营净收入7818元,增长7.7%;财产性收入1159元,增长8.8%;转移性收入5000元,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485元,同比增长8.0%。其中食品烟酒消费6979元,增长6.8%;衣着类消费679元,增长6.6%;居住类消费2524元,增长8.6%;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081元,增长8.5%;医疗保健支出645元,增长10.1%;交通通信消费2089元,增长9.2%;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976元,增长9.1%;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12元,增长10.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769元,增长9.9%。从可支配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1921元,增长9.1%;经营净收入7919元,增长9.3%;财产净收入83元,增长23.9%;转移净收入846元,增长16.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04元,增长9.4%。其中食品烟酒支出2735元,增长8.7%;衣着类支出214元,增长5.9%;居住消费支出1415元,增长9.3%;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72元,增长10.4%;医疗保健类支出302元,增长11.4%;交通通信消费支出966元,增长10.8%;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1075元,增长9.7%;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25元,增长11.6%。 全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9512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88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1986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003人。 注:1.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为有关单位提供。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与表格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4.2015年开始,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改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5.交通运输数据为1-11月份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