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5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5%。财政总支出22.01亿元,增长8.4%。 金融业运行平稳。2017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3.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住户存款58.03亿元,增长9.1%;各项贷款余额42.65亿元,增长22.0%,其中短期贷款19.24亿元,增长54.2%,中长期贷款22.82亿元,增长10.3%。 九、教育和卫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质量稳居全市前列。2017年,全县幼儿园53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92.45%。各类中小学60所,在校学生28217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1462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672人,小学在校学生16083人;专任教师1971人,其中普通中学892人,职业中学155人,小学924人。普通高校二本以上上线1375人,三本上线1422人。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面落实住院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患者县内就诊率达91%,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2017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0个(不含诊所),卫生技术人员1453人,其中执业医师278人,执业助理医师90人,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1585张。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得到完善,村卫生室323个,乡村医生417人。 十、资源与环境 年末耕地总资源19697.3公顷,常用耕地面积14080.3公顷。年内减少耕地38公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38公顷。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关停养殖污染企业15家、采石场7家,拆除粘土砖窑15个、非法钒窑1个;实施绿色商南建设,完成造林6.91万亩;建成全省首家垃圾热解气化站;完成城区污水管网铺设1.2公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工,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17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1.0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9.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2%,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8.0%,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9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7吨,烟(粉)尘排放量81吨。上年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3478吨标准煤/万元,能耗降低率为3.92%,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8%。2017年,绿化覆盖率39.89%,森林覆盖率为65.9%,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23.98%。年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10天。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 2017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4.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98万人,增长2.9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6.06%。全年出生人口4198人,死亡人口1907人。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22.55万人,增长0.4%,人口出生率12.93‰,死亡率8.71‰,人口自然增长率4.2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6.1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17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32元,增长9.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0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30元,增长8.4%。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县城镇已参加养老保险12561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已参加医疗保险38075人,已参加失业保险10328人,已享受低保2489人。全县农村有135147人已纳入养老保险,206209人已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10685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0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6%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5.83万人,创收9.97亿元。 注:1、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增加值及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户籍人口数为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数,年末常住人口为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 3、人均指标均按平均人口计算。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新老口径并存)以后为新口径。2015年以前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016年以后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本公报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