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拥有医院17家,个体诊所68家,卫生技术人员2464人,其中,职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819人,注册护士1113人。实有床位2325张。
地方拥有医院11家,卫生技术人员1482人,其中,职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531人,注册护士606人。实有床位1070张。 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2家,床位2111张。地方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6家,床位1491张。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272.7公顷,增长1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3平方米,减少1.3平方米。 全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优良天数共计272天,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78.4%(扣除沙尘天气);重污染以上天数共计27天,占总监测天数的7.8%。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49.3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损失额20万元;火灾事故35起,死亡0人,事故损失额29.3万元。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GDP)、总产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数据按市公安年报数据统计。 [3]全市为行政区数据,地方为不含兵团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局,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其中,交通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车管所;邮政数据来源于市邮政局;电信数据来源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源于市人民银行;保险业数据来源于市保险协会;教育数据来源于市、七师教育局;科学技术数据来源于市科技局;卫生数据来源于市、七师卫生局;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市、七师社保局;社会服务数据来源于市、七师民政局;环境数据来源于市林业园林局、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市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