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学不包括新区) 卫生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保障了全旗各族人民身心健康。全旗拥有卫生机构125个(含个体),拥有病床804张,从业人数达130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26人。 2018年,全旗出生人数为934人,出生率7.18‰,比上年下降0.88个千分点;死亡人数919人,死亡率6.84‰,比上年上升0.5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比上年下降1.43个千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达114.2。计划生育率97.96%,综合避孕率达85.9%,独生子女领证率为9.6%。(计生部门提供数据) 八、人民生活 2018年,旗委、政府积极实施民生工程,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334元,同比增长7.5%,总量位居全市第6位,增速位居全市第3位;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0089元,同比增长9.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598元,同比增长9.8%,总量位居全市第3位,增速位居全市第1位;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5615元,同比增长12.6%,牧民恩格尔系数30.2%。 九、人口、社会保障 2018年,全旗总户数达到55840户,总人口为137863人,比上年减少809人。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人口70138人,女性人口为67725人,性别比为103.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0-17岁以下人口为16101人,占总人口的11.7%,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18-34岁人口为31196人,占总人口的22.6%,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35-59岁人口为64878人,占总人口的47.1%,与上年持平;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688人,占总人口的18.6%,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 我旗是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由23个民族构成,少数民族人口为59356人,比上年增加250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3.1%,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15464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3.8%,乡村人口22399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2%。 表1-4各主要民族人口构成情况(人)
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15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1%。旗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入驻企业商户111家,带动就业620人,平台作用不断凸显,影响力逐步提升。全旗养老保险参保达到6万人,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2.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民政事业,圆满完成第十次嘎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由530元提高到570元,发放各类救助金、补助金8097万元,惠及群众2.9万余人次。发放抗灾饲草补贴1340万元,惠及牧民8933户。稳步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立案率同比下降18.1%,破案率同比上升7.2%。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0%。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一批重点信访案件。顺利完成“七五”普法中期验收。森林草原防火、动物疫病防治、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稳步开展,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日益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