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学不包括新区) 卫生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保障了全旗各族人民身心健康。全旗拥有卫生机构122个(含个体),拥有病床832张,从业人数达13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45人。 2017年,全旗出生人数为1096人,出生率8.06‰,比上年上升0.09个千分点;死亡人数855人,死亡率6.29‰,比上年上升0.3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7‰,比上年下降0.03个千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达104.8。计划生育率98.45%,综合避孕率达85.6%,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0.8%。 八、人民生活 2017年,旗委、政府积极实施民生工程,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148元,同比增长8.1%,总量位居全市第7位,增速位居全市第3位;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831元,同比增长0.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4%。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81元,同比增长8.5%,总量位居全市第3位,增速位居全市第2位;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0183元,同比下降12.6%,牧民恩格尔系数33.0%。 职工工资平稳增长。2017年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201887万元,同比增长5.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79678元,同比增长8.2%。 九、人口、社会保障 2017年,全旗总户数达到55185户,总人口为138672人,比上年减少731人。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人口70659人,女性人口为68013人,性别比为103.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0-17岁以下人口为16415人,占总人口的11.8%,与上年持平;18-34岁人口为32793人,占总人口的23.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35-59岁人口为65351人,占总人口的47.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113人,占总人口的17.4%,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 我旗是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由25个民族构成,少数民族人口为59106人,比上年增加125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2.6%,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16287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3.9%,乡村人口22385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1%。 各主要民族人口构成情况(人)
2017年,旗委、政府继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民生工程深入实施。我旗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5%。脱贫攻坚工程稳步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识别。积极落实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措施,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全年减少贫困人口666户、1547人。创业就业工程深入推进。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旗创业富民工作有力开展。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5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0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100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持续扩大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9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9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8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05万人,各类社会保险金均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30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487万元。发放牧区“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474万元。落实抗灾补贴资金1720万元,救助灾民8379人次。新建293口井为贫困户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