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正宁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邮电业务总量统计口径调整为各邮政企业和电信、移动、联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综合、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贸易、人民生活数据来自县统计局各专业;财政数据来自正宁县财政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正宁县运管局;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民政局;利用出口创汇数据来自正宁县经合局;通信业务总量数据来自各通信公司;文化、体育和旅游数据来自正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正宁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各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正宁县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正宁县科技局;卫生数据来自正宁县卫生健康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数据来自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正宁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