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县完成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任务5873.48万元,涉及全县12个乡镇195个村贫困户1190户。其中:邮储银行发放贷款199户966.08万元,信用联社发放贷款542户2662.4万元,大同银行发放贷款80户400万元,工商银行发放贷款80户400万元,农业银行发放贷款244户1220万元,晋商银行发放贷款45户225万元。 注: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灵丘县统计局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