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46元,同比增长1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69元,同比增长8.4%。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496元,同比增长22.9%。 全年民生保障支出40.2亿元,增长8.6%,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8%,新增城镇就业5613人,发放就业贷款1.3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3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人数1.7万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人数90.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万人。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共5.0万人,其中农村1.0万人,城镇4.0万人。 十一、环境 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95.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000.7吨,烟(粉)尘排放量1081.6吨。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厂污水集中处理率 93%,垃圾处理站1个;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9%。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