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水平继续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1%,比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我县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均值分别为64微克/立方米、12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改善分别为8.6%、2.3%、16.7%、5%。主要河流六五河范窑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建立“河长+湖长”制,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全年植树17570株,封停地下浅水井420眼,深水井40眼,完成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县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行业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起,下降20%,死亡4人。4起事故全部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无安全生产事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0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0.50。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放缓。全年出生人口4796人,出生率8.74‰;死亡人口2331人,死亡率4.25‰;人口自然增长率4.49‰,比上年下降2.02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51.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51万人,乡村人口25.45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升。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65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98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8元,增长8.6%。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85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265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449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171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208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1053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加146.7元,实现“十四连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63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费863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6541人,为98923名老年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3950万元。 社会救助事业稳定发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2人,年人均保障标准5160元,比上年提高3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914人,年人均保障标准3780元,比上年提高360元。五保对象1760人,供养支出961万元。养老事业加快发展,新增养老床位149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