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支:全年财政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7.6%。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6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税收收入1.91亿元,同比增长2.7%;非税收入7474万元,同比下降11.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8.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26.94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1.3%,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3.4%,教育支出增长5.5%,科学技术支出下降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8.8%,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1.8%,节能环保支出下降1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下降27.5%。
金融: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6.76亿元,同比增长9.1%;各项贷款余额60.5亿元,同比增长16.8%。 八、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2018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1.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同比增长0.95%,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1.8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31.25%。年末户籍人口42.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80人,同比增长0.49%。 城乡居民生活: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4元,比上年增加1191元,同比增长7.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15元,比上年增加1503元,同比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74元,比上年增加954元,同比增长8.9%。
注释: 1.本公报中2018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5.资料来源:财政数据来自隆安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隆安县支行;户籍人口数据来自隆安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