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隆德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区、市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坚持以扶贫攻坚为总揽,精准施策,全县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综合】 据初步核算,2018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0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5.94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85亿元,增长18.3%,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完成增加值2.98亿元,增长9.7%,建筑业完成增加值5.87亿元,增长23.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3.29亿元,增长2.9%。人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912元,同比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1.1:31.5:47.4,对GDP的贡献率分别是11.8%、69.7%、18.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0、5.3、1.4个百分点。 图1:2014年-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图2:2014年-2018年三次产业构成
从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完成增加值6.41亿元,增长4.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2.8%,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工业完成增加值2.98亿元,增长9.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4.0%,拉动经济增长1.1个百分点;建筑业完成增加值5.87亿元,增长23.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7%,拉动经济增长4.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0.81亿元,下降3.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5%,下拉经济增长0.1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完成增加值1.73亿元,增长1.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4%,拉动经济增长0.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完成增加值0.68亿元,增长12.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9%,拉动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61亿元,下降4.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下拉经济增长0.3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1.23亿元,下降14.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0.6%,下拉经济增长0.8个百分点;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0.84亿元,增长38.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1.8%,拉动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非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5.92亿元,增长6.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6.3%,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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