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区完成人工造林面积70.95万亩,其中,经济林27.85万亩,生态林43.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8.75万亩,当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7.99万亩。 年城市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2.57%,比上年提高9.8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2.74%,比上年提高3.99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09%,比上年提高1.45个百分点;用水普及率96.43%,比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89.99%,比上年提高3.88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1平方米,人均增加2.13平方米。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50起,死亡94人,直接经济损失906.61万元。喀什地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6,非煤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3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0.6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31。 十二、四省市对口援建项目 2016年四省市对口援建项目408个,援助到位资金54.48亿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山东省援助项目140个,援助到位资金11.64亿元;上海市援助项目147个,援助到位资金22.71亿元;广东省援助项目55个,援助到位资金9.96亿元;深圳市援助项目66个,援助到位资金10.17亿元。 亿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及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居住类价格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住房租金、自有住房和水电燃料等价格。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5] 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数据来自地区公安局和地区计生委;物价指数来自国家统计局喀什调查队;财政数据来自地区财政局;畜牧数据来自地区畜牧局;水产品产量数据来自地区水利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地区农机局;外贸进出口、招商引资等数据来自地区商务局;个体工商户等数据来自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地区旅游局;公路、铁路、民航客货运量数据来自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喀什火车站、喀什机场公司;公路通车里程来自地区交通运输局;汽车保有量来自地区公安局;邮电业务总量等数据来自地区邮政管理局及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喀什分行;保险业数据来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来自地区农经局;卫生、新农合数据来自地区卫生局;低保、社会福利业、农作物受害面积等数据来自地区民政局;贫困人口数据来自地区扶贫办;教育数据来自地区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地区科技局;专利数据来自地区知识产权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数据来自地区文体局;广播、电视、电影数据来自地区广电局;报纸、期刊、图书数据来自喀什日报社和维吾尔出版社;环境数据来自地区环境保护局;造林面积来自地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口援建数据来自援疆办;其他数据均来自地区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