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坚持把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富民强市的主攻目标,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多元化的增长格局。全年我市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907元,同比增长9.0%,增幅列镇江市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313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31元,同比增长7.8%。三项收入增速均快于GDP增长速度。 民生事业大幅改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民生支出5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4%。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全市累计74个经济薄弱村、6347户11875人完成脱贫任务,分别完成脱贫进度的93.7%、98.4%,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贫困残疾人光伏发电工作试点县。慈善工作助力精准脱贫,全年用于各类救助资金达1396万元。开展第四届“福地青年英才”创业大赛,建设各类创业载体3家,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449人,带动就业10985人。新增城镇就业1268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7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7%以内。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保覆盖率达98%,城乡居民养老金实现“八连涨”,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20元,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全覆盖,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5家,创成全国社保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城区住房保障最高补贴达到每户每月1000元。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网格化社会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数字化城管和“雪亮工程”实现共享,初步形成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类案件破案率达100%。发挥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大力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全年重大节点信访维稳连续取得“三零”佳绩。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债行为,金融生态环境保持健康稳定。“七五”普法通过省级中期考核。 注:(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