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天数达348天,达标率为95.3%。 全年共发生火灾169起,直接财产损失1027.71万元。全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起。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死亡47人,比上年增加28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7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9起,比上年增加328起,造成96人死亡、6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6.73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7人,比上年增加0.04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3.42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防城港市统计年鉴(2019)》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项因统计口径调整,暂不公布绝对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项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第二部分农业数据已经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2018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5.常住人口指在防城港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防城港市、外出防城港市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采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调查出来的广西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 7.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情况将由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再公布。 8.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包含农业用车。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