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221.04元,较上年同期增收810.92 元,增长9.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113.25元,增长9.0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70.01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759.74元,增长7.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463.83元,增长11.35%;农村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4%,下降1.29个百分点;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3.45%,下降0.2个百分点。 2018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2070.8万元,基金支出521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1711万元,基金支出1359万元,失业保险征缴11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1427万元,生育保险征缴49.99万元,基金支出48.04万元;劳务技能培训1239人次,劳务输转人数1900人,劳务收入5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84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8%。就业技能培训400人,完成率分别为100%、100%;创业培训40人,完成率10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人,完成率100%;全民参保率达91%。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7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9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93人、生育参保人数2061人、工伤参保人数4779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301人,参保率97%。全年征缴个人养老保险费444.7万元,为3721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556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139人,参合率97.3%。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813万元,增长36%,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80元。城乡医疗基金支出2613万元。 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1082人,发放低保资金453.5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60人,发放低保资金1971.53万元。医疗救助14848人,发放救助资金439.778万元。临时救助13011人,发放救助资金1199.8万元。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环境:玛曲县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4天,占总天数的82.6%;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41、细颗粒物(PM2.5)均值19。年平均气温3.0℃,较历年平均值相比高1.2℃。年总降水量794.3mm,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多34%。 安全生产:工矿商贸发生死亡事故为1起,死亡1人、受伤1人,与2017年持平。道路交通发生死亡事故为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火灾事故6起,无人员伤亡。死亡事故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4起,下降80%;死亡人数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6人,下降85.71%;受伤人数11人,与2017年同期相比减少8人,下降100%;经济损失138.3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107.26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18年《玛曲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按现行统计口径,不含农户投资,包括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5.公报中增长速度均以上年为基年对比。 6、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工商银行玛曲县支行、玛曲县信用联社、中国农业银行玛曲县支行;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保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和科技局;文化、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化和旅游局;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平均气温、年总降水量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