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业和建筑房地产业 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89亿元,同比增长6.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 主要工业产品:人造板22.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4.48%。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产值9.52亿元,增长2.24%,工业产品产销率96.26%。 全年建筑业实现总产值3.67亿元,比上年增长54.0%。商品房销售面积114589平方米,增长115.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2.52亿元(上报),比去年同期增长11.7%(反馈);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500万元,同比增长161.8%。 附表3: 2017年榕江县投资完成情况
五、贸易 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6.75亿元,同比增长7.9%;批发业累计完成302734万元,同比增长5.8%;零售业累计完成266268,同比增长8.7%;住宿业累计完成6757万元,同比增长7.7%;餐饮业累计完成44434亿元,同比增长12.4%。 六、财政、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61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5亿元,同比增长-37.1%。财政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亿元,同比增长3.8%。 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5.98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个人储蓄余额58.57亿元,同比增长13.9%;全部贷款余额90.44亿元,同比增长24.9%。 七、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业 全县通车里程为3225公里,通车密度0.97%,其中:高速铁路47公里,高速公路84.5公里,国道3条213.1公里,省道5条363公里,县道19条488.5公里,乡道37条682.7公里,村级公路365条1064.2公里,自然寨324公里。全县268个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100%,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建成桥梁239座7607米,建成候车亭190个,乡镇车站18个,县客车站1个。到2017年11月底行政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实现4个(通畅率、客运率、列养率、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100%的目标。年末全县客运车辆171辆,货运车辆294辆,其中个体货运车辆达到294辆。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5.8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5%。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2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6.6%。 八、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8-2019学年度全县共有学校241所,其中小学校点共166所(其中完小49所,教学点117个,幼儿园共59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级中学10所,普通高中3所(其中民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工读(育新)学校1所。学前教育在园(班)13850人(其中民办幼儿园5401人),小学在校学生29976人,初中在校学生13594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7324人(其中民办771人),特校在校学生86人(其中送教上门23人),职校在校学生935人,工读(育新)学校在校生30人,共计65765人(不含工读学校在校生)。全县小学寄宿制学生10390人,初中寄宿制学生11427人,普通高中寄宿生5270人,特校寄宿生63人。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4947人,其中幼儿园938人(民办园438人),小学2363人,初中1080人,普通高中539人,特校12人,工读(育新)学校15人;共有专任教师3714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533人(其中民办226人),小学专任教师1800人,初中专任教师884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472人(其中民办40人),特校专任教师11人,工读学校(育新)专任教师14人。全县幼儿园保育员221人。全县中职学校教职工70人,其中专任教师66人。 年末全县拥有文化机构26个,其中: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物管理局1个,广播电视1个,文化市场稽查队1个,电影事业2个,乡镇文化站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个。全县广播电视覆盖32.5万人。 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74个,其中:综合医院5个、中医院1个、专科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1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局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村卫生室243个,诊所2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342216人,同比增长3.61%。 年末,拥有专门从事体育机构1个,体育从业人员8人,群众体育年活动次数25次,年活动总人数45000人。 九、人民生活水平 2018年公安户籍人口数3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是8.73万人,乡村人口是28.89万人,2018年常住半年人口29.03万人。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67元,同比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1元,比上年增长10.5%。 十、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全县实现新增就业452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00人。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81439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569人。全年全县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累计507383人次,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累计21620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累计485763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