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3.22万人,比上年增长0.46%。全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0.8‰,死亡率为5.6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8‰。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05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71元,比上年增长10.2%。
十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2017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1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6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8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2%。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7年全县参合人数达到14857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89%。全年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78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766万元,地方财政187.84万元,个人缴纳1788.07万元;上年结余2303.92万元。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10676.12万元。 全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18户、930人,发放金额343.3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052户、28854人,发放金额7303万元。 十三、资源、环境保护 2017年年末全县环境保护系统机构4个,实有人数21人。其中,局机关5人,环境监测站1个,监测员5人;监察机构1个,监察人员10人;另有环保局下属部门污染减排办公室1个,在编人员1人。全县自然保护区(点)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133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1.39%。全县森林覆盖率54.97%(注:此数据为2016年数据)。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全年平均气温16.6℃,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1.2℃,总降水量996.8毫米, 总日照1002.9小时。全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204.95吨,氨氮排放量130.9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63.9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0.32吨(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为上报数据)。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度对比的同期数为2016年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4.分行业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地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系县计生局提供。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2017年为全州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反馈数据,此调查从2013年开始,故2013年无增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