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资源、环境保护 2018年年末全县环境保护系统机构1个,实有人数25人。其中,局机关5人,环境监测站7个,监测员7人;监察机构12个,监察人员12人;另有施秉县人民政府污染减排办公室1个,在编人员1人。全县自然保护区(点)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133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1.39%。全县森林覆盖率57.52%(注:此数据为2017年数据)。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全年平均气温17℃,最高气温37.1℃,最低气温-4.4℃,总降水量905.8毫米, 总日照1050.2小时。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度对比的同期数为2017年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4.分行业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地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系县计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