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8年末全市总人口165.78万人,常住人口162.7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82万人,出生率10.98‰;全年死亡人口1.00万人,死亡率6.05‰;全年净增人口0.8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3‰,城镇化率达到60.07%。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93.05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87.52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59.36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全市人均消费支出15605.73元,比上年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4.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87.12元,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2.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68.56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8%。 全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6.3平方米,增长2.7%;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2.6平方米,下降4.7%。 年末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4387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0.55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27707人,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0.57亿元;接受城乡救助48134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20亿元;各类福利院床位1812张,福利院收养666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7个;全年社会销售福利彩票1.1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31亿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